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大类培养是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的相近专业合并,按一个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统一学习大类基础课程,二年级或者三年级再根据对学科、专业的学习和了解,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在同一个大类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然后进行专业培养。
进行大类招生和培养,可以减少考生填报志愿时的盲目性,扩大学生选择专业的范围,更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意愿,有利于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大类招生培养体现了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的育人理念,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我校自2015年起,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新生入校1年后参考学业情况,可以选择进入大类所属专业继续学习。近三年,我校大类学生分流至具体专业的一志愿满足率超过90%。大类和所属专业的对照表格如下:
大类代码 |
招生大类 |
科类 |
专业代码 |
包含专业 |
0806 |
电气类 |
理工 |
080801 |
自动化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80503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081806 |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
0802 |
机械类 |
理工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0809 |
计算机类 |
理工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4 |
信息安全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0807 |
电子信息类 |
理工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080703 |
通信工程 |
080704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0204 |
经济与贸易类 |
文理兼招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0307 |
经济与金融 |
0301 |
法学类 |
文理兼招 |
030101 |
法学 |
030102 |
知识产权 |
1305 |
设计学类 |
艺术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3 |
环境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