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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23-05-06    点击数:     来源:招就处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我校决定2023年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专业和计划见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考试科目组

1

工商管理

2

30

4200/

A

2

工程管理

2

20

4200/

3

机械电子工程

2

20

4600/

B

4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2

20

4600/

5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2

20

4600/

二、报考条件

1.北方工业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

2.报名考生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且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三、报名方式

1.学生通过学校企业微信方式(在“工作台”模块里,“服务大厅”菜单内,找到二学位报名入口)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8日-10日17:00。每名学生可报考同一考试科目组内的最多3个专业。

2.已报名学生5月11日12:00-15日17:00登录学校教学楼的自助查询打印系统,选择【准考证】,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科目:A组的专业考政治、英语;B组的专业考高等数学、英语。

2.考试时间:5月20日,上午9:00-11:00考政治或高等数学,下午13:00-15:00考英语。

3.考场地点以及其它考试要求等详见准考证内容。

五、录取

1.按学生2门考试科目分数相加的总分,分考试科目组排序,依据分数优先模式,择优录取。

2.如遇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比较英语、截至报名时的全部课程学分绩点,择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公布,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发出。

六、收费标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按规定交纳学费,具体标准见招生计划表格。

七、在校期间待遇

1、学生在校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北方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以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录取的二学位生,就业政策与同届其他本科生就业政策相同,学校提供相关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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